记者:足协开罚单前已召开听证会 张玉宁自我辩解但于事无补
【发布时间】:2024-08-28 11:22:17
8月28日訊 對於張玉寧被足協禁賽三場、罰款三萬,記者趙宇在社媒發文透露,足協在此之前召開瞭聽證會,張玉寧社媒發佈的內容就是他在聽證會上闡述的情況。
昨日,中國足協紀律委員發佈處罰決定,稱同浙江隊比賽時,國安球員張玉寧在無球狀態下實施暴力行為,用肘部極打對方球員面部,對其進行停賽三場、罰款三萬元的處罰。
處罰決定發佈當晚,張玉寧本人通過社交媒體就自己認為的事實進行三點澄清,大致意思可以歸納為“肘部未觸碰到對方,不存在肘擊行為,自己也沒有任何故意傷害或暴力的動機”。
經過向國安俱樂部求證,中國足協在處罰之前確實召開瞭聽證會,張玉寧本人參與其中。因此,張玉寧昨晚發佈的內容,應該就是他在聽證會上主要闡述的情況。
從中國足協的罰單和張玉寧的澄清來看,雙方分歧在於他的手臂是否觸碰到瞭對方防守球員。張玉寧的說法是:我的肘部從始至終未觸碰對方;足協的判斷是:用肘部擊打對方面部。雙方各執一詞。
從各方面截取的比賽錄像來看,張玉寧確實有手臂張開,甚至還有視頻記錄瞭肘部揚起的瞬間。對手隨即倒地,看上去很痛苦。足協和張玉寧本人對是否肘擊行為各有各的說法,互聯網上對於那一瞬間的情況,也看法不一。所以,這是一個復雜的、說也不能說服對方的情況。
就在這張罰單開出前六天,也就是8月21日,中國足協發佈瞭第十八期裁判評議。足協在解釋中稱:評議組一致認為,北京國安9號在無球情況下,故意使用肘部擊打對方面部,使用的力量並非輕微可忽略的。按照競賽規則,應視為暴力行為並出示紅牌。這個“評議組一致認為”的解釋,引出瞭接下來的聽證會和處罰決定。中國足協2024年頒佈的《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》規定,實施暴力行為(肘擊、拳擊、踢打等)的,給予至少停 賽或者禁止進入替補席或者禁止進入體育場(館)三場,並處罰款至少三萬元。
也就是說,一旦被定性為肘擊的暴力行為,停賽三場是最低處罰,這張罰單從足協宣佈評議結果後就已在路上。哪怕球員在聽證會上進行瞭自我辯解,也於事無補。這個處罰決定,也不會因為球員昨晚的公開解釋而改變。
張玉寧被停賽後,有人擔心是否會影響接下來同日本、沙特隊的世界杯預選賽,畢竟過去出現過球員在聯賽中遭遇停賽,進不瞭國傢隊的情況。其實這種情況從一開始就不應該發生,聯賽停賽和國傢隊參加世界杯預選賽是兩碼事。如果我們總把聯賽的停賽和國傢隊聯系在一起,那才是真正的不職業。